因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人事招聘咨询电话:(023)49503528;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电话:(023)49783855。
3.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扫码登记应聘信息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