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本土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本土人才3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砚台镇本地居民(即本人户籍在砚台镇,或本人户籍在镇外、但配偶户籍在砚台镇并在砚台镇长期居住生活)及愿意到砚台镇工作的垫江县本地居民(本人户籍在垫江县)均可报考。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熟悉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的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组织、实施、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4)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
(7)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8)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9)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程序上访、缠访、闹访的或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
(10)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
(11)司法机关判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12)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行为能力等不能正常履职的;
(13)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的不宜作为本土人才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自愿报名。报名材料内容参考:《砚台镇2025年本土人才选拔报名表》1份(贴上本人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有工作经历的另附社保证明1份;配偶为砚台镇户籍的还须同时提供配偶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配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长期居住证明(村社盖鲜章、村社干部签字)等相关材料;另附近期2寸蓝/白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砚台镇人民政府304办公室
(二)初审
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将在1-3日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砚台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委会议室。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招录名额1:1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凡体检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考试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政审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查。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镇党委对确定的本土人才拟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定岗锻炼
根据工作需要,录用的本土人才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培养或到村上工作。
七、管理及待遇
本土人才拟任人选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之日起计发相关待遇。
1.被录用的本土人才,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调剂安排,包括服从分配的村职务;不服从调剂的,视为主动放弃。
2.镇党委政府对本土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或村党支部对本土人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鉴定,提出使用建议意见,镇党委政府根据建议意见研究决定继续留用或辞退。
3.根据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垫江县民政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垫江委组〔2024〕5号)规定,执行本土人才待遇;特别优秀的,可作为村专职干部或者村支两委后备人选。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砚台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研究。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23-7458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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