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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