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仙龙镇石宝寺村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名;仙龙镇仙龙社区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名;仙龙镇粉店村村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名
聘任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工作内容:负责本村的公共环境卫生清理。
工作要求:每天至少工作2小时,每月至少工作44小时。
工作地点:仙龙镇粉店村、仙龙社区和石宝寺村。
薪资待遇:1012元/月。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辖区内户籍,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2.文化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 有一定的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6.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非访、集访的人员。
3.本人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系公司(合作社)股东、监事或担任其他职务的;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其他单位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被列为失信人员的;不能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9:0012:00,14:0018:00)。
2. 报名地点:
(1)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49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1131211)。
(2)永川区仙龙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二)面试:
由用工单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聘用:
对合格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面试合格人员由派遣单位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