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拟聘用岗位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2023年12月6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国衡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