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溪镇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后备力量,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南溪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选聘为村(社区)专职干部。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村(社区)专职干部2名。
三、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南溪镇或长期(1年以上)居住在南溪镇的常住人口;
2.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大局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诚实守信,遵规守纪,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要求年龄35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5.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优先条件
在满足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报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军人;贫困大学生;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人员;有过村(社区)工作经历或返乡创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相应的村(社区)服务1年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280006044@qq.com)或现场报名(南溪镇党的建设办公室318)。联系人:黄婷,联系电话:15084444557。
(三)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者请将《南溪镇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80006044@qq.com;现场报名者须持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1张(彩色)。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鲜章的学籍证明材料。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及分值: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人员确定规则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时,则以加试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南溪镇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南溪镇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南溪镇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南溪镇党委分配到村(社区)工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联审,并纳入村(社区)干部试用管理。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村(社区)专职干部。试用期内县级联审未通过或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干部是推进村(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村(社区)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云阳县南溪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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