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北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战斗员2名,辅助战斗员4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年龄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公布之日;
具备以上条件者,方可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岗位要求
岗位 |
拟招人数 |
学历要求 |
工作职责 |
政治面貌 |
其他特殊要求 |
专职战斗员 |
2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主职救援或驾驶,执行日常森林防灭火巡查,参与森林火灾救援、防汛防台等工作,配合城市消防救援任务 |
不限 |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国家消防救援队、防汛防台等救援经验者优先,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3、拥有B2及以上驾照证,2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4、适合男性。 |
辅助战斗员 |
4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主职做好信息接收、流转工作,熟悉电子设备使用等 |
不限 |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防汛防台、国家消防救援等救援经验者优先,且条件可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