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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村(居)推荐、镇政府审核等程序,初步确定我镇拟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镇政府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反映电话:便民服务中心:49602937
纪检监察室:4960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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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