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靖城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充实靖城镇人民调委会力量,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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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酌情放宽),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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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协助解决镇土地征收引起的纠纷;参与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镇党委政府及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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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择优录用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月,调解成功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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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4日,到司法所填写报名表。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联系人小杨:7665148
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