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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三为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来源:海安市民宗局发布时间:2020-10-20字体:[大中小]
海安突出“三为主”,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一是干部队伍以“培训”为主。加强对民族工作队伍的宣传教育培训,增素质、促合力,培养造就一支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会干事的高素质民族工作队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部门单位以“联动”为主。坚持联合相关部门的力量,不断调整充实协调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分析研究影响民族团结方面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三是广大群众以“宣传”为主。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慰问、文艺表演、座谈会、联谊交流等活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感情,激发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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