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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137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招137人,03月01日~03月1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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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轴承“CJB”)始建于1990年,是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占地240亩,资产总额10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1500余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工程中心、汽车轴承重庆市工程实验室及重庆市博士后工作站。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国轴承行业优秀企业”“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等荣誉。

公司主要生产高品质低噪音密封深沟球轴承、向心角接触球轴承、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圆锥滚子轴承、四点接触球轴承、关节轴承、汽车离合器轴承单元等轴承产品,并生产精密锻件。“CJB”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机床设备、工程机械、电机、通机、机器人等行业。产品全面进入国际一流汽车制造企业供应链。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1.售后质量工程师1名(社招)

任职要求:25-45岁;大专以上学历,男性,3年以上机械行业质量管理经验,具备质量检测,制定整改措施的工作能力,熟悉质量管理工具。

2.成本会计1名(社招)

任职要求:26-40岁;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会计、财务管理等财务相关专业,6年及以上机械行业会计工作经验,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3.机械技术员2名(社招)

任职要求:40岁以下;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熟悉机械加工工艺、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迅速分析并解决生产中的机械技术问题,能不断优化设计和工艺,提升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

4.杂件车工2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了解操作车加工机床及进行机械加工工序,能熟练操作普通车床或数控车床;能够看懂机械加工图纸,明确零件的尺寸、精度等技术要求;熟悉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了解维护保养知识,确保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5.数控车工或磨工40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了解操作车加工机床及进行机械加工工序的工作安全和健康要求,并于工作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上级指示在指定工作期间完成指派工作;参与协助新机床技术或仪器之研究、测试、评估及操作等工作。

6.维修钳工3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男性,身高1米65以上,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安排。

7.热处理操作工10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日常设备操作及维护,熟练操作热处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熟悉热处理安全操作规范,掌握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安全技能。

8.装配工40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高中以上学历,了解机械原理、机械制图等基础知识,掌握零件的基本结构的装配关系;熟悉所装配产品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了解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有1-2年以上装配工作经验,有类似产品装配经验优先,能独立完成产品装配任务。

9.检验员30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0岁;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了解熟悉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检验规范;熟练使用各类量具和检测设备,能准确进行测量和数据记录;有1-3年相关检验工作,熟悉所检验的检验流程方法。

10.锻造工4名(社招)

任职要求:20-4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锻造设备,能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件进行锻造处理,保证质量;有1-3年淬火相关工作经验,能适应高温,噪声等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耐力和体力,可长时间站立操作;

11.设备维修电工4名(社招)

任职要求:25-4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机械设备、自动化、计算机及相关机械专业,2年以上机械设备技术维修工作经验;精通设备原理,掌握所属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

二、薪资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简历投递方式

登录汇博人才网(http://www.huibo.com/)填写信息及投递简历或发送个人简历到邮箱cjbhr@163.com。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将无法通过筛选。

联系方式:何老师,023-88069916

四、工作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蔷薇路11号。

五、招聘程序

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或背调、体检等相关程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任职手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查实应聘者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入职后查实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笔试、面试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最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管理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不予录用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辞退、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4.提供虚假简历及履历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处于同行业竞业限制期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具体工作岗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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